2017年上半年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日、16日进行。本次考试报考将采取网上办理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报考有关具体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录方式
1.考生应使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辽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
2.考生登录自考服务平台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二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录。
二、新考生注册与报考“新考生”,指首次报考的考生。
(一)注册、报考流程
1.填写注册信息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无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个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输入本人辽宁省内常用的手机号,便于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消息。注册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上传要求:近期、蓝底、免冠,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能超过40k、不能小于15K(高x宽为48x33mm),照片作为考生考籍图像信息保存,并将用于毕业证书。)。
2.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注册完成后,考生须在系统提示规定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身份信息。现场确认成功后,考生注册的手机号会收到登陆报考的密码和准考证号,考生可凭借密码和准考证号登陆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理论课报名,现场确认后重要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将不能更改。
3.理论课、实践环节报名现场确认完成后,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入自考服务平台的“理论课报名”,“实践环节报名”,,进行课程报考。
(二)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1.注册时间:2016年11月28日9时至2017年1月20日17时。
2.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考生注册成功后,按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提示的时间和地址到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附表。
3.实践环节报名时间:2017年3月3日9时至2017年3月4日17时;理论课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6日9时至2017年3月10日17时。
三、老考生的注册与报考“老考生”,指已取得《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准考证》的考生。
(一)考生注册考生须进入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k.lnzsks.com/lnzk.wb)进行注册,通过“有准考证考生注册入口”进入,填写本人之前在本省已有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姓名等信息登录后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填写本人辽宁省内常用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和密码短信。注册完成后默认的登录密码将发送至考生本人手机中,用于报名等操作请妥善保存。
(二)考生报考老考生注册完成后,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入自考服务平台的“理论课报名”,“实践环节报名”进行课程报考。
(三)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以下公布的时间为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各市、区招考办通知为准(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1.注册时间:2016年11月28日9时至2017年1月20日17时。
2.报考时间:实践环节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日9时至2016年12月12日17时;理论课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9时至2017年1月20日17时。
四、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沈阳、大连各考区的考生,请注意考区的开考专业。
由于沈阳市开考专业分区管理,不同考区负责不同专业考生报考工作,因此,跨区报考的老考生需按新考生报考流程报考。
2.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护理专业专科、护理专业本科、药学本科、中药学本科、公安管理本科等5个专业),考生须符合《辽宁省2017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按新考生报考流程报考。
3.考生报考时,须慎重选择课程,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报考课程不予修改,报考费一律不退。
4.考生要妥善设置和保管个人密码,以免因密码外泄报考信息被非法篡改。在公共场所网报时,要注意密码保护,以免泄露。因保管不善和使用不当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5.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打印《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准考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参加考试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和网上打印的《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准考证》、《辽宁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方可入场。
6.考生可于2017年5月25日后登录自学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点击查看:2017年4月辽宁省自学考试新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